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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婚姻法引争议 父母买房儿媳没份你怎么看?

来源:北京晚报责任编辑:Rita时间:2011年08月15日 11:57
      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三),共19条。已于8月13日正式实施。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,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,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、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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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婚姻法引争议 父母买房儿媳没份你怎么看? 

 

      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

  关于房产的交易无所不在。
  “意见稿”考虑到了夫妻间赠与房产的行为。第七条规定,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,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,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,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。
 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张承凤律师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称,这一条是对物权法和合同法的双重肯定。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权利变动也要登记为标准,而合同法对经过公证的合同也给予特别的效力。就是说,丈夫送给老婆的房,未过户前是可以反悔的,只要这个赠与没有经过公证。新婚姻法引争议 父母买房儿媳没份你怎么看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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