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纽约最新消息,周二,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裁定Tiffany胜诉,要求Costco禁止在其市场营销和销售活动中使用Tiffany的名称和商标。
这是Tiffany首次向Costco发起诉讼。2013年2月,Tiffany声称Costco在门店标识中非法使用仿冒的Tiffany商标来描述其订婚戒指,这款戒指并非由Tiffany生产。Costco反对Tiffany的看法,认为“Tiffany”一词可被视为单钻戒指的通用术语。
纽约南部地方法院驳斥了这种说法,判定Costco假冒商标。判处Costco赔偿Tiffany的全部损失,包括利润亏损。
周二,Tiffany & co.高级副总裁、秘书和总法律顾问Leigh Harlan称:“我们欣慰的是,法院承认Costco商标侵权。我们相信这一决定进一步验证了Tiffany的价值所在,并加强我们持续保护品牌的信念。”
Costco高管并未对此事发表评论,同时也没有表示将再次上诉。